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销代理

经营快消品,没有经销权,没有代理权,以其他地区公司分公司名义销售,违法吗?怎么规避?

经营快消品,没有经销权,没有代理权,以其他地区公司分公司名义销售,违法吗?怎么规避? 自己没有经销权,也没有代理权。想经营快消品,可以跨区域进货,以其分公司名义销售吗?由挂靠公司出具的证明合法吗?比如四川公司,上海进货。用上海公司的分公司名义,以及他出具的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zb282……(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2-18 18:5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