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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求助!!!!!!离婚!!

求助!!!!!!离婚!! 郭律师,我的一位女性亲属结婚三十三年,婚姻生活极其不幸福,不仅没有得到丈夫的任何关爱,还时刻忍受着折磨和煎熬。据我个人了解的情况,曾在孩子年幼时使用过家庭暴力,多为家庭冷暴力。
   多年来家庭重担一个人扛,曾在孩子六岁时自杀一次被人救下,每天最不愿做的事就是回家面对丈夫。而且夫妻工资分开,丈夫百般算计女方的钱财,家里的开销几乎全由女方支付。
   这三十三年来受的委屈太多,最近一次,在2012年春节女方不慎把腿摔断,丈夫不仅不管支付医药费,还在回家养伤期间不闻不问,女方生活起居自理不便,更是连饭都不给做!我们亲属实在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子女及我们亲属实在无法长期照顾而且确实经济条件也一般)
   请问郭律师她现在能提出离婚吗?
   他们现在居住的一处房子及男方母亲的一套房子都写在男方的名下,但是女方也有出钱,一起生活这么久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可以作为弱势一方受到法庭相关照顾吗?
   我们亲属及邻居可以对她这些年的遭遇作证,在法庭上有效吗?
   郭律师,我们亲属十分想帮她从这种不幸的生活中解救出来,我们怎样做才能最有效的帮助她?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布丁奶酪(河北)
提问时间:2012-02-17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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