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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全责方叫我先垫付,然后给他把修车发票传真过去,可以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全责方叫我先垫付,然后给他把修车发票传真过去,可以吗 交警定损对方全责,现在车子已经修好,全责方说有事走不开,叫我先垫付,然后把修车后的发票传真给她,她再给我汇款过来,请问这样做的话 对我来说安全吗?她会不会拿到发票的传真后直接去销案,或者拿到传真后就算是结案了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ozwe……(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2-17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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