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关于买卖房屋税务问题
关于买卖房屋税务问题 我在武汉,我和我爱人名下各有一套住房,现在要卖我名下的这一套房。
问题1:如果我和我的爱人办理离婚以后再卖这套房和不离婚直接卖这套房,所要缴纳(包括买房人交的和卖方人交的合计)的税费有几个点的差别?
问题2:我卖了这套房以后马上准备再买一套房,我如果是离婚以后再买(1套房)和不离婚买(二套房),所要缴纳的税费有几个点得差别?
问题3:如果我离婚以后,先卖我唯一的住房,再买房,是不是可以退卖房时的个人所得税,那样是几个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imaty……(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02-16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