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这样的处罚是否太重?

这样的处罚是否太重? 我女友在杭州一家发廊上班,本月十五号警察在集体扫黄行动中查封了该店,然后仅凭当天被抓获的一名嫖客的口供以及我女友被检查出患有一般性性病就将我女友行政拘留五天,五天期满后马上又送往杭州市公安局妇女教养所宣布受教九个月。请问公安机关作出这样的处罚是否合法?处罚是否太重?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怎样申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21000(浙江)
提问时间:2010-01-25 17:5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