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政府和村干部私下找部分村民签字永久性征用退耕还林地,我们不同意卖的怎么样维权?
政府和村干部私下找部分村民签字永久性征用退耕还林地,我们不同意卖的怎么样维权? 赞赞赞赞转载分享评论复制地址编辑
明知乡镇没有土地发包权,辽宁省朝阳市建平镇镇长吴延君还是伙同东街村三组村主任周国富在没举行全民听证会和公示的情况下私下找部分村民签订了国家公益林的出卖合同,要砍伐近500亩地的11年育龄的杨树,建饲料厂养殖基地,国家投资了近百万的资金培养出来的林地马上面临砍伐,我们村民手中有了这片林地的录像,那一片绿茵茵的林地整整齐齐的大白杨眼看就要成材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重点公益林国家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即政府每年发放一定数额的森林效益补偿资金用于公益林的保护和建设,作为镇长他不可能不知道这些年国家投入了多少钱培育这片林地,他还要同意向省林业局递交报告要求更新改造,在此次开发建设活动中他和村干部周国富玩忽职守利用职权导致资源和生态环境面临严重破坏,这片林地只要被砍伐,我们这些村民就拿出林地的录像状告政府部门,找记者找中央找媒体,找社会与法栏目还要找林业部门司长,誓死保护我们的林地不遭受砍伐,环看我们镇四周杨树地都砍伐没了,林地都变成了耕地荒废很多,砍伐之后不种树恢复植被,环境破坏严重,为了招商引资啥代价都不计算,不要以为补办了手续,就制国家利益和林业利益不顾,我们要投诉这样在‘开发’和‘保护、上政府部门存在错误的倾斜过于倚重经济效益而毁林的做法,这不仅仅是林业部门的事情。我们要怎么样维权,从哪里入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吴朵(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2-02-15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