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没报案。无出警记录,法庭却已立案。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没报案。无出警记录,法庭却已立案。 11年秋季,我朋友骑双轮电动车,在靠近村庄的公路由南向北行驶。五个孩子在公路上向西北方向奔跑玩耍,我朋友紧贴公路右边行驶,在临近最小的孩子(只有四岁)时,这孩子的父亲站在胡同里喊孩子回家,孩子由本来向西北方向奔跑,突然扭头向正东方向跑来。我朋友赶紧急刹车,车摔倒后,被电动车将孩子的左上臂打成骨折,孩子的父亲与我朋友赶紧将孩子送往医院救治。双方也并没有报警。在医院,医生为孩子打石膏固定了左上臂,并让孩子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我朋友负担了孩子的所有费用,并陆续给了孩子父亲400元伙食费。11天后,孩子的父亲主动要求孩子出院。孩子的出院报销单据和住院费用清单现在在我朋友家中,共计3425元。又过了6天,我朋友又给孩子的父亲送去了500元。由于孩子与我朋友是邻村的,孩子的父亲与我朋友也互相认识,所以这一共900元,我朋友并没有让对方给打收条。过后双方也再无联系。发生这事之后,我朋友的心情也很不好,不断与妻子争吵,一气之下就出去打工了。之后与妻子和我们都没有联系。直到12年1月1日,孩子的父亲却将无朋友告上法庭,法庭的工作人员以让我朋友的妻子证明他们到达我朋友家过为借口。骗我朋友的妻子签上了名字,传票及举证通知书却偷偷塞在起诉状复印件之下。这样传票变相的下给了我朋友的妻子。诉状称孩子已构成十级伤残,要求我朋友支付医疗费132.4元,住院期间护理费759.33元,建议休息护理费4141.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2元,残疾赔偿金10550元/年*20年10%=21100元鉴定费800元,交通费500元金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元。共计29565.53元。以及本案的起诉费用让我朋友承担。并且对方现在的诉状称孩子只是站在路边,被我朋友撞倒。现在我朋友的妻子找到我商量该怎么办。请各位专家帮忙,如果一直联系不到我朋友该怎么办?如果开庭的话,对方的法医鉴定还能证明是我朋友造成的吗?对方只是骨折,又没有做手术,法医鉴定就能够成十级伤残吗?再者说,我朋友该找什么证据,即便什么证据也找不到的话,法庭又会判我朋友赔偿多少?我朋友的妻子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远方(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2-02-14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