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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对方对其提供的假收到条鉴定结果提出异议

对方对其提供的假收到条鉴定结果提出异议 您好,本人向对方提供10万元借款,已起诉,在第一次开庭时对方出示了假收到条,经权威机构鉴定确属伪造,鉴定报告已出,在距第二次开庭2天时,接到法院通知由于对方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开庭延期,请问对方和法院是否有权在未经我同意情况下进行延期,对方是否可能在次期间对其房产进行财产转移?如果转移应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ip925(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2-02-13 20:3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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