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怀孕期间请病假,就提供了挂号单和病假单,单位以没有诊断记录、病例、医药费发票

怀孕期间请病假,就提供了挂号单和病假单,单位以没有诊断记录、病例、医药费发票 怀孕期间请病假,就提供了挂号单和病假单,单位以没有诊断记录、病例、医药费发票.算我事假,这样合理吗?在上海3甲医院建了大卡以后是没有病例和诊断证明的!都记录在大卡上!大卡医院是不给带出来的! 单位还要医药发票,哪有医生给孕妇开药!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08-21 18: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