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你好,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 暑期兼职导购,7.14—8.21离

你好,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 暑期兼职导购,7.14—8.21离 你好,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 暑期兼职导购,7.14—8.21离职 共39天 入职前约定底薪1800➕2%提成 结果发工资时,七月份共劳动18天仅747元,对方以七月未能全勤,按公司规定只能以1200元/月进行结算。我该如何维权,劳动法是否对此有详细说明?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6-08-21 10:0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