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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单位能否要求土地补偿?

单位能否要求土地补偿? 我公司在国有划拨土地上新建职工住宅楼,1993年房改时将该房全部卖给职工,并办理了房产证.现市政府因旧城改造要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要求我公司自行与开发商对地上附着物产权补偿进行协商.我公司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58条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规定>>47条,政府应当给予补偿,不知是否正确,我公司能否对"国土局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请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w369(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0-01-23 15: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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