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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权益

黑龙江电信短信资费标准后的价格欺诈行为

黑龙江电信短信资费标准后的价格欺诈行为 2012春节手机短信重复计费46条、申诉后客服答复是说我的短信每条超70字符的原因、这个理由不能让消费者满意。
一、定制短信业务时、电信收费标准是短信一条1角、而没有说70字符收费1角、超70字符收费2角。
二、我发出的短信好友收的是一条、而计费确是二条的费(重复计费)。
三、不是收费多少的问题、是运营商的诚信问题和电信资费标准后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从事相关业务活动必须明码标价。
我登录了中国电信的官方网站,均没有查询到有关超长短信的任何资费说明;拨打中国电信客服电话,询问是否有书面的宣传材料,得到的都是否定的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engl……(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2-12 16:5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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