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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的男友是福建人,现在宁波工作,去年8月份来我家,今年8月份和女儿为一点小事争执,就搬走了

我女儿的男友是福建人,现在宁波工作,去年8月份来我家,今年8月份和女儿为一点小事争执,就搬走了 我女儿的男友是福建人,现在宁波工作,去年8月份来我家,今年8月份和女儿为一点小事争执,就搬走了。一年差不多花了我家2一3万钱,这种情况我能告吗?最主要我女儿受伤害,因为他们已有夫妻之实,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6-08-20 19:4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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