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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年年初我经朋友介绍认识张某,后确定恋爱关系。因我们在两地工作所以电话来往不是很密集平均3

您好,今年年初我经朋友介绍认识张某,后确定恋爱关系。因我们在两地工作所以电话来往不是很密集平均3 您好,今年年初我经朋友介绍认识张某,后确定恋爱关系。因我们在两地工作所以电话来往不是很密集平均3,4天一通电话。4月底他以工作忙无假期请假不易等理由提出相家,遂给我相家钱11000。之后到端午总共给我打了不到5次电话,端午再见面时我因他不总联系和他父母对我不重视要求他解释。半月后突然发条短信告诉我分手,现在要求我把彩礼钱(相家钱)给他,不给就起诉我。当地的习俗的男方提分手不退还,而且我不认为相家给我的钱算是彩礼钱。我想咨询下相家的钱算彩礼钱吗?如果起诉我法院会按当地习俗做参考吗?恋爱期间张某的所做所为合理吗?我能根据他的所作所为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说法吗?请您帮我分析分析好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6-08-20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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