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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房客留下的东西,第二个房客有的东西不要,我们能搬到另外的一个地方吗?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房客留下的东西,第二个房客有的东西不要,我们能搬到另外的一个地方吗?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有一年了,原来的房客留下了一整套的东西,只要是生活的东西都在(包括家具 电器 衣服 锅碗瓢盆等),现在租给新的房客,可现在的房客部分东西是不要的,(如抽屉、柜子里的东西  、 衣服 、部分电器 、锅碗瓢盆以及其他无关紧要的东西),现在我该怎么做,能把原来房客的东西搬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吗?会给将来带来纠纷吗?

原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终止条款中的其中一项是这样写的:
   乙方(房客)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东),其余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appya……(天津-河东区)
提问时间:2012-02-11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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