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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纠纷引发打架事件:原告砍树砍过介了,找其山上理论发生了打架事件

‌山林纠纷引发打架事件:原告砍树砍过介了,找其山上理论发生了打架事件 ‌山林纠纷引发打架事件:原告砍树砍过介了,找其山上理论发生了打架事件,原告两兄弟砍伤被告手臂缝了十余针,原告一兄弟在撕打中踫伤自己的脚后跟,去检查成二级轻伤,他方便告上法庭抓扣被告人,关在县看守所,现在已经半年多还不见法院开庭,因为原告有当官在县里面,所以到现在都不能开庭,被告也请了律师,律师说打架事件以伤为重,谁伤重谁就是有理,因为现在也说不清谁先动手没有证人,律师都不去追查起因谁对谁错,山是谁的有没有砍过介,难道原告砍了被告的树,砍伤被告人,告被告人进看守所,就以伤重有理吗?不查起因吗?因为原告有关系迟迟不开庭吗?请问被告要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6-08-19 07:3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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