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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资赔付问题

工伤工资赔付问题 本人因井下工作而导致工伤  经鉴定为5级 按规定: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本人工资的70%计算。但是当时合同签的时候工资方面写的是1500元+产量工资,工作期间平均每月工资大概在6000左右。公司现在将这16个月的工资直接按照1500元计算。请问我该如何处理?(我有当时签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另外在治疗期间有停工留薪期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是单位现在以我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文件》上并没有说明应该赔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所以公司现在借口不给这一项钱,请问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做?如果想对此事感兴趣的律师请加QQ354446518 我将可能聘请您帮我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2700……(内蒙古-包头)
提问时间:2010-01-22 10:3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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