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对于棚户区改造中的好房屋,具备楼房中的一切设施,是否应给予补偿?

对于棚户区改造中的好房屋,具备楼房中的一切设施,是否应给予补偿? 我家是近几年新盖的房屋:铁皮顶盖、内外墙装修、塑钢铝合金门窗、室内有洗手间、上下水道、地暖等楼房具有的一切设施。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俱全,且我们奉公守法,每年都交纳土地税。我家所住的区域被列为“棚户区改造”,一平方米对一平方米换2层楼,其它楼层找差价。请问:1.我家算是棚户房吗?对于我家生活在棚户区内应该有怎样的说法?2.对于房屋和土地应不应该给予适当补偿?3.如果不给补偿的话,我们拒绝签约,他们要强行拆迁是否合法?其后果如何?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梅竹(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0-01-21 21: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