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人不在家、卫生间地漏反水照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人不在家、卫生间地漏反水照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2011年5月1日搬进才装修的新婚房、入住才半年。2012年1月20日接到物业公司电话反映说我家大门口有水渗出、当时的我与妻子已经放假回老家准备过年了,接到电话后我们迅速赶回,当日回到家屋内全部被污水,粪便浸泡,室内地板、部分家具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此时物业公司安排维修工与疏通人员进行抢修、导致反水的原因是因为主下水管堵塞,现在多次找分管此小区的物业、他们的的回复是没有责任,让我们找楼上业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89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02-10 10:4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