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法律咨询网在我工作期间 单位总公司曾经取消了公司 又注册了一个新公司 但我一直在这工作 这个官
仲裁委员会说的有道理。如果你原来所在的公司是注销,重新成立的新公司,新老公司之间没有权利义务的承接关系,那么你只能向2001年设立的新公司主张权利。
仲裁说法不明确,你要求去权利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你应当以办事处作为被申诉人,或者把总公司一起列为共同被申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