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但强迫员工必须提前15分钟工作.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但强迫员工必须提前15分钟工作.是否合法? 老板表示每天例行会议15分钟因为没有工作,只是听报告,所以不算工作时间.所以必须每天提前15分钟上班,必须在15分钟内要有工作,如果当天没有提前满15分钟上班的话,次日必须补回30分钟,如此类推.请问这样是否合理合法?例行会议不算工作时间,必须提前的15分钟一星期5天下来就多工作了75分钟,超出了每天8小时,一周40小时的规定.请问这种要求合理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ian__……(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8-18 12:1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