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异母亲给女儿(判给自己)买的房子,能不让父亲居住吗?

离异母亲给女儿(判给自己)买的房子,能不让父亲居住吗? 一对夫妻离异多年,女儿被判给妈妈,现在母亲想用女儿的名字给女儿买一套房子,但不想让女儿的亲生夫亲居住,行吗?女儿有没有赡养父亲的义务?离婚的时候女儿已经工作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姜国公主(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2-02-09 16: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