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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问题

离婚房产问题 案情详解
甲和乙是夫妻并且有一子丙(现21岁),甲后来去世留下一处农村房产,由于年轻,所以乙再婚,2001年嫁给了外地人丁,婚后乙和丁又生有一女戊(现12岁),一家人全都住在甲留下的房子里居住,2005年乙和丁婚后买了一处两居室的楼房,由于丁是外地人,所以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乙的名字,并且乙和丙的户口全都迁到了新楼房的地址,变成了农转非的居民户口。一年后,乙和丁离婚,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欠缺,丁决定把楼房给了乙,在离婚协议书上已经签字同意,同时乙口头(没有写任何书面字据)答应把农村的房子给丁,现在农村房子地址的户主是丁(户口已经从外地迁到了北京),户口本上还有自己的女儿戊,村委会一直没给丁批宅基地。
问题请教:1、农村要拆迁给拆迁款,乙唆使丙要回房子并想要扩建,国家好像规定非农户不可以在农村建房,丁应该怎么办2、丁有没有权利在农村的这所院子里扩建(因为房子的现在户主是丁)3、如果不让扩建宅基地使用权户主的名字可以变更吗,如果不能变更村委会应不应该批给丁宅基地4、村委会如果推脱不给批宅基地怎么办5、国家拆迁补偿的时候是不是按照农村实际户口人数补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96356……(北京-房山区)
提问时间:2012-02-09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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