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对XX公安消防大队下达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我有异议,但不知如何处理。
对XX公安消防大队下达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我有异议,但不知如何处理。 XX公安消防大队
火灾事故认定书
X公消火认字[2010]第X号
火灾事故基本情况:2010年X月X日2时许XX农贸市场发生火灾,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为426798元。
现查明,该起火灾的起火部位为XX花炮经营店西边门面的中间偏西部位,可以排除人为放火、自燃、雷击、玩火、生活用火不慎、吸烟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
以上事实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照片、XXX、XXX、XXX、XXX、XXX、等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经分析,火灾成因为1月12日凌晨2时许,XX等人发现火灾后,立即报警,但是此时烟花爆竹发生爆炸,无法近距离施救,没有有效的手段控制火灾,致使火势蔓延,直至消防队赶到将火扑灭。
以上事实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照片、XXX、XXX、XXX、XXX、XXX、等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当事人对起火原因或者灾害成因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XX市公安消防支队提出复核申请。对火灾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0一0年一月XX日
我现对XX公安消防大队下达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存有异议,因为XX花炮经营店发生的火灾,涉及到我的经营门市部被烧了(我在XX花炮经营店隔壁),现损失约有70万元,而《火灾事故认定书》是有426798元,(认定书损失不知有何依据?)。我真得但不知如何处理。请教该《火灾事故认定书》的问题在那?我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油菜花(安徽)
提问时间:2010-01-21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