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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你好,2月4号下午15点,我公司一位同事 和我发生争吵  我一再逃避和忍让和他争吵,他先动手一下就用对讲机砸到我的眼镜上面,把我眼镜打碎,眼睛受伤流血。  我还他了一下 这一切过程全部都在监控录像下 ,最后我到医院治疗, 眼角膜损伤 下眼脸有个小口缝了一针  眼周围还有2个小伤口  ,  在医院治疗 将近700 元。医生说 ‘大概眼球的红肿和伤情 半个月会消失’ 现在打人者态度不好 经我一再要求后,对方口头答应只愿意出2000元 ,现在正处在公司调解中 
   请问  1  公司给我垫付的700元医疗费我不还给公司,可以吗?
          2  我因该追究主动打人者什么责任?私了应陪多少钱?
         3   如果打人者在公司和解这段时间中逃跑了我该怎么办?
            注  我已在 2月4号晚在派出所做了报案笔录,后公司拦截住我说和解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小强2012(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2-02-09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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