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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强奸后通奸  丈夫要求奸夫赔偿精神名誉损失  是否属于敲诈  会有怎么样的处罚

强奸后通奸  丈夫要求奸夫赔偿精神名誉损失  是否属于敲诈  会有怎么样的处罚 刘某没文化,第一次出门打工,不久就遭齐某强奸。之后奸夫进行语言上的诱骗,使刘某与其生活半年之久。据刘某说,在此期间,齐某多次强求与之发生性关系,刘某非常害怕奇谋。又由于奇谋是工地的领班,如果刘某不同意就要给刘某安排重活,让她受苦,于是便同意。之后两人经常出双入对的上下班。刘某依然害怕奇谋的性侵犯处处小心提防。只要奇谋叫刘某去刘某只好去了。刘某告诉丈夫是强奸,于是丈夫非常生气便与奇谋理论,工地的老板怕事情闹大了,就建议私了,刘某的丈夫是个法盲,最后听取两个老板的建议并以强奸的情况私了了此事。要求奇谋赔偿10万元,奇谋也同意并签字画押。刘某的丈夫到目前为止没有拿到一分钱。最后奇谋的妻子起诉刘某的丈夫欺诈。这种情况刘某的丈夫会有什么处罚?欺诈罪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胡(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2-02-08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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