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常年顾问

管理处规定自行车、摩托车指定停放位置有错吗?

管理处规定自行车、摩托车指定停放位置有错吗? 我是一名物业服务工作者,因我们管理的一个小区,因开发商没有配备地面停车场,只能暂时停放到地下室停车场,因地下室停车场离地面有一段距离,很多业主不愿意配合,所以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秩序混乱,我们很耐心的向业主劝解,但是有的业主很野蛮,说“我为什么要听到地下室?这样我出入不方便。”有的业主说“我上去一下马上就下来了,为什么还要停到地下室?”有个别业主还说“你们必须要设立一个免费停车区域,还有这样地下室离我们的楼道那么远,我们下雨天不方便,还要穿雨衣、打伞。”对此,有的业主的确是马上上去就下来,但是绝大多数的业主或装修工人都不配合,随意把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在小区楼道口、楼道内或是汽车停放位置和车库门前。为此我们指定的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场还规定了半个小时以内不收任何费用,业主可以办理月卡,不办理月卡的业主每天只收一次费用,也就是1元,随便一天进出几次都可以。尽管这样,还是有很多业主不愿意配合,所以我们只能设立路障,只留下行人通道,强行将摩托车、自行车拦往地下室停车场。
根据以上情况,我想问的问题是:
1、做为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划指定车辆的停放区域,维护车辆停放秩序,这样有错  吗?
2、我们这样暂时设立路障,强行将车辆劝导、指引到指定停放区域,这样有错吗?
3、业主不自觉配合,我们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恒和泰(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0-01-21 00:43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