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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山东农业户口女方浙江农业户口结婚在浙江生育第一胎子女该怎么处理

男方山东农业户口女方浙江农业户口结婚在浙江生育第一胎子女该怎么处理 现在的情况是男方在浙江长期工作,男方与女方2010年在浙江领取结婚证,女方在2011怀孕至今6个月,男方户籍所在地以男方长住浙江为由不予以发放山东生育证,女方浙江计划生育办公室在山东男方计生办出具婚育证明之后只能办理流动人口一胎生育证,孩子出生以后对于落户会不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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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YM1836()
提问时间:2012-02-08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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