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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故意持钝器伤人之轻微伤,法院可以判成寻畔滋事罪吗?

故意持钝器伤人之轻微伤,法院可以判成寻畔滋事罪吗? 2012年2月6日夜里,亲戚家某一人来我家叫门,问是谁不报名,开门就造到来人的殴打、(用脚踢及直经10厘米的混凝土石块,造成头部、手及身体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法院可以判成寻畔滋事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s7758(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2-02-08 13:4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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