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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已经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单位不给续签了,是否违法?

已经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单位不给续签了,是否违法? 已经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单位不给续签了,是否违法?
我看过劳动合同法里面说签订两次以后,第三次单位是不能拒绝续签的,如果我提出再续签几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是不是必须答应,否则要付给我今后两倍工资?劳动法是不是这样理解的?
还有我没有看到劳动法之前不懂这些,前几天已经和单位签了一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里面说的是“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签这个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懂没理解就给签字了。这个协议书是否影响我争取和他们第三次签合同?我该怎么办?谢谢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姓王的同志(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2-02-0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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