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半夜水管漏水导致3层楼损失惨重,物业是否要负责?
半夜水管漏水导致3层楼损失惨重,物业是否要负责?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物业纠纷方面的问题,我是6楼住户,2016年7月29日凌晨0:30份左右在厨房灶台底下的进水管接头处脱胶漏水,导致我家地面10公分左右积水,后漏至5楼及4楼,现目前面临501和401户主赔偿要求约计万元以上,损失惨重。问题点:漏水的管子是物业在2009-2010年期间市政府工程平改坡项目的时候免费给每户更换的,所以我觉得物业也是要负责任的。找物业得到的答复是物业不负责,原因有两点:1、管子是在我家范围内的不属物业负责范围;2、管子已经更换使用了6年了已经过了物业与工程队所签订的1年有效保修期。现希望专业的律师能给我解答物业给出的这2点是否合理?我是否可以要求物业赔付一半(包含我家地板)的损失?依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nfen……(上海)
提问时间:2016-08-16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