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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方两轮摩托车,对方是一个面包车,在十字路口相撞。为东西,南北方向相撞

律师你好,我方两轮摩托车,对方是一个面包车,在十字路口相撞。为东西,南北方向相撞 律师你好,我方两轮摩托车,对方是一个面包车,在十字路口相撞。为东西,南北方向相撞,摩托车无牌,无摩托车驾驶证,只有机动车驾驶证。对方车撞击我方尾部,并且造成我方人员伤残。两车均为右边行驶,交警鉴定我方主要责任,请问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安顺)
提问时间:2016-08-15 18: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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