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因为和不来.又不想和她结婚了.怎么赔偿对方
一、你们之间可自行解除恋爱关系
所谓同居关系,即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但却在一起持续、稳定的生活,其虽然不完全具备合法结婚的构成要件,但在某些方面却与婚姻关系有着相类似的特征。案情中称,你和她经人介绍认识六个月左右,因一起旅游同居过几天,回家后也只开个几次房,且从不在外过夜,各自回家。由此看,你们之间不属于同居关系,更不属于受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关系,只能算是恋爱关系。在充分尊重个人恋爱自由的当代社会,经过交往,合则登记结婚,不合则自愿分开即可,即使是男女双方情投意合,并且都没有配偶,没律不会干涉他们之间的同居行为,未婚同居不违法,在司法实践中,我国法律对同居关系原则上是不予保护的,自由分开即可。
二、恋爱关系解除的补偿或者赔偿问题
因为恋爱关系主要受道德调整,双方因性格不和等原因,况且因她精神上有问题,分手是理所当然的。分手时通常不存在赔偿或者补偿的问题,对她的无理要求,你完全不毕理会,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她的,那么对她的胁迫、要求高额赔偿等问题就更不用理会了。比如赔偿精神损失费等,往往在恋爱分手时,一方认为自己吃亏了或者其自身的无理请求,往往要求对方赔偿青春损失费等名义的费用,这样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如果对方的行为同时具备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给自己造成了损害,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男方采取欺骗手段诱使女方与自己同居,女方多次受孕,多次做人流手术,致使女方终生不能生育等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从本案看,显然不符合此情形,况且你在恋爱过程中为女方购物及现金花了你约十万元,所以你不必赔偿她5万元。本案中,对这约十万元,也要具体分析你是否可以要求返还部分的问题,如果存在向其个人或者她家人的借款,你完全可以索要,如果此中包含彩礼钱等同样可以索要,再比如,如果你用部分款项购买了你们共同的财产等,可要求分割,原则上参照民法规定平均分割。这些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另外,本案中,她以怀孕为要挟,其实你不必过于担心,我认为这是她或者其家人在吓唬你以要求尽可能高的赔偿,我想她不会这样生下孩子的,你大可放心,再说是否真的怀孕了还得另说。所以在确认她怀孕的情况下你可以违反计划生育法、要交较大数额的社会抚养费、难落户等理由劝其流产,不过主要从道德角度讲,毕竟你们恋爱她怀孕是要产生一定流产等费用的,且多多少少对身体也造成了影响,从道德角度上可考虑给予部分的流产费用,也不必承担全部,可由其自行承担一部分,毕竟是两个人的事。退一步讲,如果其执意生下孩子,那么基于血缘关系,你是孩子的父亲是负有抚养义务的,你要与她共同支付抚养费等。
基于以上分析,对她的无理要求不必理会,我想她到时会急于找你和解的。以上简单回复,希望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祝你成功!
法律无规定 就凭你良心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有义务抚养孩子,无赔偿义务。
需要支付其打胎费用
如果小孩生下来,你要支付抚养费,如果堕胎要支付相关费用及营养费。
1、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
2、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3、有义务抚养孩子,无赔偿义务。
你们属于同居关系,双方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如果孩子出生了,你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你好;如果孩子是你们亲生的1、女方同意流产,你应该支付流产的一起费用;2、准备生产,要支付生产的费用和以后孩子的抚养费用。
支付手术费,如果孩子出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没有其他赔偿。
您好!给一个案例给您参考!!!觉得满意,请予采纳!!!
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张函(化名)未婚生子,将前男友诉至西城法院,要求孩子的父亲赔偿医药费和孩子生活费,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近日,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法官说,张函是自愿,因此不支持她的精神损失索赔。
张函,今年23岁。3年前,她认识了小她一岁的李楷(化名)。两个人互有好感,谈起恋爱。去年,张函发现自己怀孕。她说,多次找李楷要钱做流产,李楷都不给,导致她今年产下一子。经过鉴定,孩子的父亲是李楷。因此,张函将其诉至法院,索要医药费、生活费等2万余元,另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庭审中,李楷辩称,他确实与张函交往过,但张函提出分手,双方已停止恋爱关系。他表示,同意负担合理费用支出,精神损害抚慰金无法律依据,不同意赔偿。
法院曾调解,张函将孩子送养,李楷一次性补偿她3万元,协议签订后因张函反悔,未能履行。
法院认为,两人都是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发生性关系是双方自愿,李楷并不构成侵权。因此,张函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张函生育和抚养其子已支出的相关费用,被告应予负担,因张函无经济收入,李楷按70%的比例承担相应给付责任。
法律无具体赔偿的规定,指点:可以补偿一些费用,具体数额自己定.
从道义和良知角度你都应该赔偿,从法律角度,如果孩子出生你有抚养义务,如果中止妊娠,你有义务支付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有义务抚养孩子,无赔偿义务。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女方生下孩子,你需要与其共同承担相关费用和孩子18周岁之前的抚养费用。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你们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孩子出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不受法律保护,赔偿多少你凭良心给。
男女恋爱同居系双方自愿,你依法无需给予任何赔偿,但你自愿给予对方金钱别当他论。
对方要生小孩,这是她的权力,你也没有必要去限制和过多考虑,她生下小孩对你来说不是坏事,多了个子女,何乐而不为呢,最多就是支付点抚养费了。
如果女方做流产,你需要支付其打胎及营养费用,如果小孩生下来,你要支付抚养费等
你好!
1未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属于同居关系。
2双方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
你好。必须得从两方面说:
一、如果不要孩子(通过打胎、引产、人工流产)。这样你就只分担一半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的话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或者多分担一点。
二、如果把孩子生下来。你除了承担上面所说的费用外,还要偿付抚养费的一半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如果依法处理,除上面所说的赔偿之外,不能再承担其他赔偿项目,比如精神损害赔偿等。根据出于感情、道义,那再多给多少法律也不限制。
以上分析意见,供你参考。
第一、你们之间只是恋爱关系,法律不做强制性调整;
第二、一方怀孕,并不意味是男方的过错,这是双方造成的结果,法律并没有规定这种情况下南方需要进行赔偿,因此,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您无需做出任何赔偿(假如因此打官司,您不会败诉);
第三、对男方向女方支付的费用,只要确有相关凭证予以证实,男方可以要求其返还(如果因此打官司,男方可以打赢);
第四、女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男方可以不予理睬;
第五、值得提醒的是,如果小孩生下来,那么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男方也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因此,如果您是希望回避将来的抚养费,那么建议您还是在小孩出生前与对方妥善了结此事。
最后,我想说的是:和为贵,尤其这是涉及到你们双方感情的事情,更需要双方的协商。必要时,您不妨找些中间人,甚至是当地律师帮助您出面解决。
祝您新年快乐,早日摆脱烦恼!
没有赔偿
孩子出生的话,你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建议协商解决。
你已经花了十万了,建议千万不能给钱,否则后患无穷,我也刚被骗完,自己的一点感触。详细的你还是咨询律师怎么做吧。
建议当面向律师咨询并委托律师代理
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协商解决。不需要赔偿。
江西昌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泽高
南昌市胜利路339号胜利名座1032室(从步步高商场侧面或者后面乘电梯上10楼)
协商处理,如果你们走不到一起,你对孩子是想怎么处理的?
一、如果你不要孩子,对方也不想要孩子,你要承担做人流的医疗费及营养费;如果你不想要而她想要,你可以到她当地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举报,她属于违法计划生育,应当做人流的。
二、如果你想要孩子或者无所谓,孩子出生后你要承担抚养费。
英国大文豪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记得毛主席也在对待男女青年婚姻问题上引用过此话。而综观当今、本律师认为这种说法还是相当有道理的!
不需要补偿,但是她如果把孩子生下来,你要承担抚养费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你们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孩子出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你们现在只是男女朋友关系,也不涉及到财产分割,对于怀孕流产一事如何赔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你们可以双方协商,最好能够签订相应协议。万一对方不做流产,生下来,不论你协议怎么写,你仍然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你不存在侵权行为,无须对女方作出赔偿,若女方将孩子生下来,则你需要负担生育和抚养孩子的相关费用
你好,对你的问题作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你们恋爱同居是双方自愿的,现在不想结婚,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二、你所讲到女方已怀孕4个月,现女方让你支付赔偿费用 ,从法律角度讲,没有明文规定要支 付多少钱费用,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从人道主义讲,若是女方要做流产,你可以支付一些医药费,营养费,你要再想给点补偿费也是可以的。当然,这些都是在你自愿的情况下给付,没有法律约束。若是给钱一定要写有凭据,写清楚以后与她再无任何纠纷,防止以后对方再找你麻烦。
三、女方现在若不做流产,要生下孩子,以后孩子出生,对孩子抚养问题若是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孩子要是对方抚养,你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孩子是无辜的,有抚养孩子、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此外,双方没有结婚,没有婚姻关系。分手后不应赔偿。
你好。首先,男女双方自由恋爱,分手的话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费用的。
对于你而言,这件事情要确定女孩是否真的怀孕,还是借怀孕这个借口向你索要钱财。
如果,女方确实怀有身孕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女方如果流产,你可以给付她终止妊娠的相应费用及部分营养费,对于此种情况,法律并无规定,根据你们双方的协商即可。
2、生下孩子后,经过亲子鉴定确实是你们双方的子女,虽然你们没有婚姻关系,但是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孩子归女方抚养,你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如果孩子由男方抚养,同时女方也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首先你无赔偿对方的法定义务,但如果女方怀孕的子女与你有血缘关系,你有抚养该子女的权利。如果你不行使抚养子女的权利则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确定是怀孕了?会不会是假怀孕撒
据你所述,从法律上没有赔偿义务;但是从情理上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予以适当的补偿。
你可以适当出点医疗费等赔偿她,如果孩子生下来,你要负担抚养费的。抚养费按你月总收入的20%到30%支付。
你好!
男女双方在谈恋爱期间发生关系,系双方自愿,不构成侵权。但是依照公平原则,如果女方流产,相应费用你至少负担一半;如果孩子生下来,孩子抚养费你应承担一半。
你可以找一个中间人进行协调解决。
协商解决。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因此你无权起诉离婚。
2,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你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
4,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如果小孩生下来,你要支付抚养费,如果堕胎要支付相关费用及营养费。
不理她,非法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有钱就赔吧5万不多,到时再给孩子抚养费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只需要支付坠胎的费用,其他的没有法律规定,无需支付
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你女友怀孕,孩生下来,你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做流产,你要承担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