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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与房东 电器维修费纠纷

租户与房东 电器维修费纠纷 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上签的是,如果是电器自然损坏或者老化等,是由房东负责,如果是人为损坏,由我们租户负责,春节过年回家,燃气锅炉被冻坏,现在维修费要 一两千,房东不愿承担责任,合理吗?由于冻坏房东说是我们关了厨房阳台的门导致阳台温度低冻坏的,但是事先房东也未提醒我们应怎样防冻,并且据我们了解这个燃气锅炉,使用年限至少有6到7年的年限了,想咨询一下房东是否该负责人,应付百分之多少责任呢?希望尽快给出答复,谢谢各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们3969(北京)
提问时间:2012-02-06 13:4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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