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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关于债务问题
关于债务问题 您好!本人去年9月离职,平日工作接触大笔装修押金。离职交接时,本人按照财务要求填写了3张装修押金条并附报销单内部冲账,共计27000元。同时我按此数目(即27000元)交全数现金于财务,并收到财务开具的27000元收据,交款方式为现金。现之前公司突然找到我,要求我承担此前3张押金条上的27000元金额(此收据上盖有2家商场公章,并非我所盖)。不然就报警抓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pjN365()
提问时间:2012-02-06 09:1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胡爱军律师
2012-02-06 09:15
如果你未私自收取钱,不属于刑事案件,可以要求单位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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