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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生与非机动车事故,责任不明,垫付医药费,如何解决?

机动车发生与非机动车事故,责任不明,垫付医药费,如何解决? 我于去年9月与一名骑电动车男子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同向行驶中,在一个丁字路口,电动车突然左转,穿越3条机动车到后与正常行驶在最内侧车道的机动车相撞。双方均坚持自己是绿灯正常行驶,也无监控录像。最终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事故责任不明。我垫付了伤者医药费1.5万元,住院16天后痊愈出院,未达伤残等级。出院后找我要赔偿4万元。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而住院费用的一部分发票都在对方手中,导致我不能到保险公司理赔。我该怎么办?能否起诉他,以什么名义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zy4719()
提问时间:2012-02-04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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