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年,妻子已再婚,能否停止给女儿抚养费?
可以。
不管女方有无再婚,你都有义务支付小孩抚养费。更改姓氏需要你同意,但今后追究抚养费的主体不是你前妻而是你的女儿,她如果提出要求你支付抚养费,你是应该承担的。
1 不可以,
2 可以协商,但子女作为被扶养人仍然可以主张
改姓必须经过双亲同意,抚养费不能停付。
抚养费是法定的,不因其他任何理由而停止给付。
应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应支付!
妻子再婚不影响你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未成年子女改姓名须父母一致两间。 我的补充: 2012-02-03 20:25
未成年子女改姓名须父母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