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已经起诉离婚 法院第一次没叛离 时间过了半年 第
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不接传票可以邮寄,邮寄不成可以公告处理,自己不能解决可以委托律师,如有需要电话联系
法院可以公告,缺席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