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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筑

工程收益合法性

工程收益合法性 2009年夏,由某大型国企公司(乙方)牵头与某中小型工程公司(丙方)合作经过多次投标答辩和价格谈判,与某有限公司(甲方)就甲方部分弱电承包工程达成协议(其中由丙方承担具体施工),并该工程已完工验收。作为该项目甲方负责人在此过程中与丙方法人个人间达成协议将该工程纯利润(除去甲方管理费后)作为合作收益进行平分,请问该甲方负责人的收入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iva12……(重庆-北碚)
提问时间:2012-02-02 13: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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