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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搅的喜事?装修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搅的喜事?装修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准备结婚的青年王为和赵丽在A市新买了一套住房,入住前与一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由该装修公司负责新房装修。为便于装修公司工作,王为将新房的钥匙交给了公司负责人,后在装修完后,王为的赵丽去新房时,突然发现该装修公司雇佣的一名工人因失恋,有思想包袱,在该房内上吊自杀。为此,王为和赵丽认为在他们的新房内发生这种事情极不吉利,要求装修公司退还所购房屋的价款及装修费用,而装修公司认为发生这种事情与公司无关,不同意赔偿。
我代表专修公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灰熊(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08-11-03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