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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2016年7月26号我骑电动车去学校接我两个女儿放学

你们好,2016年7月26号我骑电动车去学校接我两个女儿放学 你们好,2016年7月26号我骑电动车去学校接我两个女儿放学反回途中在环湖东路和福保路路口我左转被右的小车把我的电动车撞倒我大女儿左大腿骨折时间是5点40分左右,8月1号刚做完手术撞到我们那个人就叫我克交警八大队把交通事故协议书签了,现在我女儿出院了,住院费用他前后交了21000千元,我女儿住院这段时间是我老婆请假照顾孩子我老婆的工资是1万左右保险公司是按照国家标准最低工资给是不足的给是对方补给?我该怎样让对方赔偿我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6-08-11 14: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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