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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三年了,现在乙方已经有了自己心爱的人

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三年了,现在乙方已经有了自己心爱的人 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三年了,现在乙方已经有了自己心爱的人,并且要领证结婚,可是,甲方这时不给乙方离婚手续,请问律师,此时的乙方该是如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双鸭山)
提问时间:2016-08-10 12:2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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