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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退婚彩礼纠纷

退婚彩礼纠纷 2004年11月份我与义乌一女孩按习俗订婚,女方收了彩礼金68000元,钻戒一个,黄金项链一条,吊坠一个,耳环一对,黄金手着一对,共约22000元。恋爱其间女方以各种理由向我借有50000元左右,没有写过借条,但是书信里有提到一次要10000元钱的事,还有她家的洗衣机,冰箱,空调,摩托车,电视~~~~~都是她叫我买的,她说就是想让她家里人过得好些,我无奈就买了。由于两人的感情合不来,现在要退婚,女方现在不承认收有这么多彩礼钱,多次交涉,未果。期望要回彩礼金68000元及钻戒金器电器,借的那些钱能要回多少就多少,希望得到资深律师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浴火重生zf……(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0-01-16 22:1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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