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期间因感情破裂想离婚,可男方不同意说把彩礼钱退给他,现在就干耗着
您好!怀孕期间不允许男方起诉离婚的。如果领了结婚证,一般是不允许退还彩礼的,彩礼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我的补充: 2016-08-10 09:33
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1、女方有权决定是否生育。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办理了结婚证,彩礼是不给予退还的
1、关于彩礼,要看是否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关于堕胎,女性可以一个人决定。
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生下孩子?
彩礼钱返还需要看是否领取结婚证而定的?
女方可以自己决定是否要孩子,需要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看看是否符合彩礼返还的条件
你好,如果进行结婚登记不返还彩礼,女方有权决定打掉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