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爱人在市政府管辖的美食城打工,做了不到一个月就发生了意外事故

我爱人在市政府管辖的美食城打工,做了不到一个月就发生了意外事故 我爱人在市政府管辖的美食城打工,做了不到一个月就发生了意外事故。2016年元月28日早上6点15分去上班途中骑电动车不慎摔伤,至左腿撕脱性骨折,打石膏,左臂粉碎性骨折,动手术 ,上钢板 ,医疗费用两万余元。出院后我到爱人打工的单位交涉过多次,主要领导躲而不见,不闻不问,到现在都没有结果。请问,我能否要求他们报销部分药费,他们这种做法对吗?谢谢您的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6-08-09 21:3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