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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信号灯路口右转被左方道路直行车辆撞到左后门

无信号灯路口右转被左方道路直行车辆撞到左后门 您好,我在无信号控制灯的路口右转时,被我左方道路直行车辆撞到后门(我由南往东转向,另一辆车由西向东行驶)。交警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第三条“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判定我为主要责任,而非第二条“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予以免责。请问这个判定是否合理?是否有先例可循?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Ah3096(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2-01-3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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