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厂里出了这样的事,厂方该采取什么方式自我保护?
厂里出了这样的事,厂方该采取什么方式自我保护? 厂子里发生这样的事。
一老人,是外地的,本身有慢性病,不在厂里上班,帮着子女带孙子。因他的子女在外省市打工,是厂里的管理人员,他呢会带上孙子不定期到子女厂里去小住,小住时会帮子女烧饭。(厂方不止一次跟他们提出,不是工人不能住在厂方宿舍。)又因厂区有点偏(郊区),租房又要出钱,又很不方便,所以他们就这样不定期的住住。
近日,他又到子女厂里住,一早因身体不适去医院看病,回来休息,到中午病情加重,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他子女到有关部门报案,说老人因帮厂里烧饭,煤气中毒而死,要就处理、赔偿。(死亡证明:死因跟煤气中毒无关,老人在医院抢救过程死亡,医院将死者送殡葬场保存。)
然后其子女在厂里闹,要把死者运送老家,(浙江--江西)(?1:死者在医院死亡的,允许被车子运送去外省吗?)让他们所带的工人停工。叫厂方拿10万元做补偿。劳动局表示没有劳动协议,事实上也没有工作,没有发生事故,是正常死亡跟厂方无关。派出所协调,表示对死者家属的哀痛表示理解,但这死亡跟厂方无关,不主张要求赔偿,可以跟厂方协商要求经济补助。(厂方表示同意。)不许闹事,无关人员马上复工。不服协调可申请上诉。
本人有这些疑问)?1:死者在医院死亡的,允许被车子运送去外省吗?
?2:万一他们把死者送到厂里,胡闹,该怎么办?派出所提醒,在外地这种事时有发生,以此来威胁达到目的。
?3:在工厂的立场,可以做哪些自我保护不被威胁?这样的情况,厂方有责任吗?在这件事上请大家支招,怎样能妥善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sun(上海)
提问时间:2010-01-16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