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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我家老租屋拆迁,分得补偿三套房产,其中一套房屋是现房,当时爷爷奶奶说我姑姑家条件不好

我家老租屋拆迁,分得补偿三套房产,其中一套房屋是现房,当时爷爷奶奶说我姑姑家条件不好 我家老租屋拆迁,分得补偿三套房产,其中一套房屋是现房,当时爷爷奶奶说我姑姑家条件不好,把现房赠予姑姑,并已签字办好证件。现剩下两套房屋已造好,爷爷奶奶也明确这两套房产给予我父亲,其实之前拆迁房有一半是我父亲出资所造,只是用我爷爷的名字登记的户主,现需要我姑姑去签字办证,她不肯去签字,我父母和爷爷奶奶健在,目前爷爷身患癌症,请问如何才能不需要我姑姑签字就能把手续全部办好?如走司法程序,可否将之前那套赠予她的现房纳入重新资产分割范畴?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6-08-08 19: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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