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工伤纠纷 事件简概:XX为国企内退职工,2007年8月再就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2011年1月29日晚20时在原告管理区---***小区上班,连续工作18小时,在次日下午14时许,过劳突发疾病昏厥,现场无人及时救助死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拒不配合死者亲属申请工伤认定(后死者亲属了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没有缴纳工伤保险)。5月3日---劳动仲裁签章:认定XX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7月11日---人社局认定工伤决定书签章,认定XX在***上班猝死结论:“认定为视同工伤”。11月1日---政府法制办公室就***公司行政复议决定书签章日,决定书系---人民政府签章。决定书维持被申请书人----人社局作出的编号为2011-647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视同工伤”结论。12月14日---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1)杏行初字第39号。判决---人社局对***公司“XX工伤事件”认定工伤决定行政行为合法,驳回原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12月25日***公司提交二审《行政诉讼上诉状》,2012年1月30日立案。
工伤认定的材料:死者亲属有120“临床初步印象:猝死”、110“到现场通知刑警队、技术队到现场,经现场勘查,初勘为自然死亡。”单位负责人现场文书“死亡时间为工作时间”
二审诉**公司讼状:目前,***公司提出1、被上诉人在一审中提供的有关证据只能证明死者死亡的事实,不能证明死因。2、对于死者是否醉酒,有明确的法律标准,被上诉人应当遵照执行。
110、120的认定应该具有法律效力吧?如果存在酗酒,吸毒、自残和他杀非正常死亡,110、120应该会在认定结论上有明确表示吧?**公司在一审二审都提出尸检,担心其买通法医(在工伤认定上,公司曾多次动用关系企图改变认定),有什么法律规定可以规范工亡尸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iyang……(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2-01-30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