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老人再婚后去世,其遗产分割问题
老人再婚后去世,其遗产分割问题 公婆有1女4子,1998年婆婆去世,子女均已成家.婆婆无其他遗产,只与公公有一套房子(当时公公与其子女未分割和继承婆婆的遗产).1999年公公再婚,为避免以后的纠纷,领证时与后妻签了协议,约定如果公公先去世,后妻对婚前的房产只有居住权,无所有权.2012年1月份公公去世,后妻拿出1万元,说这是所有的遗产,其他再无分文,所以办后事钱不够,还是子女们出的钱.处理完后事后,子女们觉得,公公生前她不好好照顾,而且在公公去世前总在背地里挑拨子女们之间的关系,老太太不地道;现在面临房子拆迁,她又在动房子的念头.子女们都是老实人,自始至终为了和谐相处,不计较其他,只希望她能待公公好一些.可现在的问题是:1、遗产数额符合常理吗?(公公是离休干部,在世时每年有7万元的收入,生病住院都报销),如果想查清遗产,有什么办法?还是只凭她自己说没有就没有?2、后妻对房子有继承权吗?粗算一下,公公去世后大约会补发10万元,子女和后妻对这部分遗产如何分割?3、婆婆去世时未继承的遗产,与本次遗产分割可否联系起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cc197……(山东-莱芜)
提问时间:2012-01-30 11:53